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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完醫美,結果和說的不一樣

她做的是一個療程,分三次。 諮詢那天講了很多,對方說會自然,會有一點腫,兩週就消。 她簽了同意書,上面寫得很短。 第一次做完,動手的不是那天諮詢的那一位。她沒有多問。 第三次之後,臉的兩邊不一樣。 她回診,診所說這是正常反應,再等等。 她想找術前的照片,手機裡只有自拍,角度都不一樣。 她想調病歷,她不知道自己可以調。 收據上只有一組代號,看不出做了什麼。

問題出在哪一步

不是效果不好那一天。 是諮詢那天講的話沒有落在紙上。 說得再清楚,沒有寫下來就不算。

下次坐進諮詢室之前

  • 同意書上有沒有寫療程名稱、次數和費用。
  • 誰動手,有沒有寫。
  • 術前照片自己先拍,同一個角度同一個光。
  • 對話紀錄留著,不要刪。

關於這一頁

這一頁的內容由嚴寬整理。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畢業,現任理然全球法律事務所法律策略顧問,並擔任晉典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。 上面的故事是把常見的情況寫成一個人的樣子,不是特定個案。 每一件事的條件都不一樣。這一頁不是個案建議。